以改革为引领,突出重点,加强标准化工作顶层设计和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应急管理标准化各项工作,为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起步开局打牢基础
应急管理标准是法律法规的延伸,是应急管理工作遵循的技术规范。加强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对于提升我国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和事故灾害应急救援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安全生产、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各司局和单位都有标准化工作任务,标准化工作亟须与改革同步提升。在此背景下,如何做好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记者采访了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的相关负责人。
据介绍,未来三年应急管理标准化战略目标已明确,即到2021年,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基本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和相关专业标委会运转有序,标准重要基础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制定出台标准中期发展规划,标准化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一批重要标准有序发布实施,适应大国应急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工作国际化水平迈上新台阶。
加强顶层设计、确保改革部署落地生效
当前,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面临着应急标准立项、征求意见和审查等环节缺乏严格的程序规定;标准归口管理和业务管理职责不明;标准贯彻效果差,普遍存在“重制定,轻实施”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有关部门深入分析标准化工作存在的短板,将改革部署、改革要求融汇于标准化实践中,并提出要以改革为引领、问题为导向;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区分缓急,有序开展;要整合资源,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遵循的原则。
针对标准化资源整合,在应急管理部各业务司局和技术标委会大力支持下,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方面摸清标准化资源底数,厘清各方职责和边界,构建分工清晰、互相衔接的标准化职能体系,对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减灾救灾、地震地质灾害救援、消防救援,以及应急装备和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实现全覆盖。
此外,应急管理部以问题为导向,明确设立未来三年应急管理标准化战略目标,即到2021年,我国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制度基本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和相关专业标委会运转有序,标准重要基础研究取得预期成果,制定出台标准中期发展规划,标准化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一批重要标准有序发布实施,适应大国应急的标准体系基本形成,标准化工作国际化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出台框架方案、为未来三年作部署
为更好地实现未来三年应急管理标准化的战略目标,根据部党组部署,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方面梳理出事关应急管理标准化改革发展的全局性工作共13项,明确业务司局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明晰相关时间表和路线图,报请部务会审议通过,并以《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框架方案》文件形式印发部内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有了框架方案,就好比有了路线图。据介绍,根据框架方案,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尽快完成对部管专业标委会优化整合工作;尽快起草制定《应急管理标准体系》等指导性文件;集中发布一批重要应急管理标准;组织建设标准化信息管理平台,提升标准制修订管理、有关专业标委会组织管理、标准化专家库建设、标准跟踪评估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应急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调研评估,对应急管理强制性标准制修订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改进意见;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基础研究和国际交流,借鉴吸收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先进经验,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推动我国优秀应急管理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等六大重点工作。
其中,优化整合部管专业标委会时,要求以政法函文件明确各专业标委会及其分标委的归口管理司局,以应急部函文件向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提出组建优化有关技术标委会,将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标准、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标准、应急救援装备标准和信息化标准、减灾救灾标准以及其他应急管理综合性标准纳入该标委会管理。同时, 优化全国消防标委会,将森林和草原火灾应急救援标准纳入该标委会管理。
衔接好行业标准代号、推动资源优化整合
据介绍,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的相关部门肩负起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水旱灾害救援、消防救援、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信息化标准及其他应急救援标准的重担。但目前,除了安全生产标准代号“AQ”、地震标准代号“DB”、煤炭行业标准代号“MT”可继续使用外,消防技术标准已不能再使用公安标准代号“GA”,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减灾救灾标准以及其他应急救援标准也不能或不宜再使用原有行业标准代号,而应急救援装备和信息化尚无行业标准代号,亟须申请新的行业标准代号。
针对行业标准代号缺失等问题,及时申请了应急管理工作急需的相关行业代号,充分体现了标准化工作协同发力,为形成“应急部统一领导、政法司归口管理、有关司局和单位分工负责、各部管理专业标委会技术支撑”工作格局,更好履行标准化职责任务,为科学推进标准化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保障标准化资源实现改革目标,真正成为综合性资源、高效率资源。
出台标准化管理办法、构建统一规范的体系
据介绍,为尽快建立统一规范的标准化程序;进一步明确归口管理和业务管理的职责;建立制修订绿色通道,加强标准供给;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加强标准复审工作等要求,政策法规司起草了《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重要举措。
在制订工作过程中,相关部门人员注重研究挖掘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需求,进一步规范各方职责,要求对标准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报批发布、宣贯实施、标准复审等各环节注重“五个突出”,即在标准化工作统筹管理方面,突出规定标准制修订和标准实施;在标准制修订方面,突出规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业把关和有关业务司局的业务审核;在标准实施方面,突出规定标准的监管执法和跟踪评估;在标准范围上,突出规定减灾救灾标准、安全生产标准、消防救援标准;在标准性质方面,突出规定强制性标准,同时充分对接吸收国家标准委关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新要求。
(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